索??引??号: 13524/2026-33474 主题分类: 旅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6-04-20???17时21分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持续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保障和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的旅游市场环境,承德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公布6起旅游市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警示旅游经营者和从业者,守法经营,合规执业,恪守道德底线,提升服务水平,坚决维护承德旅游形象。

案例一: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2025年7月10日,围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工作人员接到上级部门转办投诉,诉求内容:“2025年7月9日,报名围场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前往秦皇岛市的旅游团。经查,该公司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调查中围场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又陆续接到五大联赛下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旅行社业务的多起投诉。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2026年2月27日,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收到投诉。诉求人一行人通过“小红书”报名参加某某组织的2026年2月19日到2月22日“与众布统”冬季4天3晚畅玩旅游团队。某某未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组织接待旅游团队。潘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764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2024年6月26日,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收到《案件移送书》:承德市某旅行社在履行合同安排的旅游项目时,越野车项目发生侧翻,造成1死3伤。经查,承德市某旅行社使用的越野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该旅行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承德市某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992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2025年6月30日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接到投诉称某旅行社宣传住宿酒店与实际不符。经查,承德市某旅行社在招徕游客宣传中住宿酒店标准与实际入住酒店标准不符。承德市某旅行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承德市某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2981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为旅游者提供服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案。2025年 7月28日,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收到投诉。诉求人一行人参加由承德某旅行社组织的7月25日到7月27日的乌兰布统三天两晚旅游团,该旅行社未与诉求人签订旅游合同。该旅行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旅行社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应当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之规定。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承德某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进行导游活动,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案。2025年6月10日,市旅游和文化广电局收到投诉。诉求人一行人参加承德某旅行社组织的6月5日到6月6日的乌兰布统+木兰围场两日游旅游团队,导游白某在车上售卖牛肉干和奶片。导游白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之规定。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白某作出罚款人民币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元的行政处罚。对委派导游白某的承德某旅行社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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